近日,京山桥米协会会长万小平先生,为瀛和驰越知识产权团队写下了四首七绝。
四首诗,四层意思,层层递进。万会长以旧体诗的形式,为“京山桥米”地理标志维权留下了一份来自权利人的记录。
其一:点明乱象,亮出仗义执剑

京山玉稻香天下,
假名蒙市乱尘沙。
瀛和仗剑持公义,
清浊分明正国法!
第一首,先立品牌之美,再写乱象之困。
京山桥米,2004年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8年获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声誉日隆,市场上攀附“桥米”二字的标识也随之增多。“优道桥米”“金龙鱼桥米”“桥米王”等产品涌入市场,产地却与京山无关,更不具备“桥米”特定品质。
“假名蒙市乱尘沙”,七个字把那种真假难辨的市场乱象写得形象。而“瀛和仗剑持公义”,则直接亮出律师以法律为剑、厘清正邪的立场
其二:赞律师胆气与专业,写维权过程
粤地律师胆气雄,
持衡秉律斩歪风。
千里垄亩招牌护,
不负千村稻浪红。
第二首,写维权的过程。
瀛和驰越知识产权团队接受京山桥米协会委托后,采取了 “民事诉讼 + 商标异议无效 + 行政投诉”三轨并行的维权方式。
核心一役,是京山市粮食行业协会、湖北国宝桥米有限公司诉武汉什湖知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被告在电商平台销售标有“优道桥米”“优选桥米”的大米产品,产地标注武汉,却完整使用了“桥米”二字。被告抗辩称“桥米”属于商品通用名称。
团队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基本功能出发,主张“桥”字指向京山辖区内的孙桥镇,“桥米”在消费者认知中与“京山桥米”具有同一指代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采纳了这一观点,明确认定:“桥米”名称可以指示地理来源,能够将产自该地理来源的地域性特色产品与其他产地产品相区分,不宜被认定为通用名称。
“持衡秉律斩歪风”,写的是专业;“千里垄亩招牌护”,写的是这份专业最终护住的是什么。
其三:写维权成效,品牌得以正名
维权桥米行万程,
霜毫在握正邪明。
一朝打假公心在,
长使京山米香盈!
第三首,写维权成效。
除司法诉讼之外,团队同步推进了商标授权确权和行政投诉两条线的工作。
商标确权方面,针对“金龙鱼桥米”等一系列含有“桥米”文字的注册商标或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程序或异议,并均获得支持,成功阻却危害商标的存在。
行政投诉方面,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侵权产品进行快速查处,实现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有机衔接。
“一朝打假公心在,长使京山米香盈”——品牌正了名,米香才能飘得远。
其四:升华主题,法理护农、守护田畴

千里驰辔为清名,
剑指赝牌霜刃明。
守护京山田畔穗,
瀛和法理护农情。
第四首,万会长把目光从法庭和卷宗,落回到了京山的田畴之间。
前三首写的是维权之路怎么走、成果如何。这一首,写的是这一切究竟为了谁。
“守护京山田畔穗,瀛和法理护农情”——地理标志保护的最终受益者,是京山孙桥镇那片稻田里耕作的农人。法理护农,是让法律的专业工作最终服务于土地和土地上的人。
京山桥米维权成果一览
四首诗记录的,是瀛和驰越知识产权团队接受京山桥米协会委托后,交出的一份实实在在的维权成绩单:
在司法层面,通过民事诉讼,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明确认定“桥米”不宜被认定为通用名称,能够指示地理来源、区分产地,从全新角度确立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通用名称的裁判标准。这对应着其二“持衡秉律斩歪风”的专业回响。
在案例层面,系列维权案件先后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第5号案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及2020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2022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这对应着其三“一朝打假公心在,长使京山米香盈”的成效印证。
在市场层面,通过民事诉讼认定侵权、通过商标无效宣告和异议程序成功阻却“金龙鱼桥米”等一系列危害商标的注册、通过行政投诉实现侵权产品的快速查处,形成了对“京山桥米”地理标志的立体保护。这对应着其四“守护京山田畔穗”的最终落点——法理护农,归于田畴。
结 语
四首诗,从乱象写到行动,从行动写到成效,从成效写到初心。
万会长以旧体诗的形式,为瀛和驰越知识产权团队接受京山桥米协会委托后的这段维权历程,留下了一份来自权利人的真诚记录。
这份认可,不是客套。从“瀛和仗剑持公义”的信任托付,到“千里垄亩招牌护”的专业托底,再到“守护京山田畔穗”的共情共鸣——万会长把团队在司法诉讼、商标确权、行政投诉三条线上的扎实工作,一句一句写进了诗里。四首诗,四重肯定,既是对团队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是对这份工作最终惠及田畴农人的赞许。
对瀛和驰越知识产权团队而言,这四首诗或许比任何一份判决书都更有温度——它来自权利人,来自那片土地,来自千村稻浪之间。